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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故障维修制度

来源: 作者: 点击数:4539 发布时间:2006-1-9 11:50:00

用户电脑故障维修办法

(2003年11月14日颁发)



    由于校内电脑用户不断增加,维护工作日趋繁重,为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在参考全国各兄弟党校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我校电脑故障维护办法如下:
    一、电脑维护办法及服务时限
    1、校内办公电脑免费维修,出现故障报修后,将安排校内技术人员尽快处理,重大故障则请校外专业公司修理。
    2、校内职工(含配偶)个人电脑按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50%收费。
    3、外单位电脑、职工家属(非配偶)电脑、学员自带电脑维护按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4、个人电脑用户提出维修请求后,正常工作日在24小时内,节假日在48小时内派员上门服务。
    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1、包年收费:每年一次性收费200元,可上门服务最多10次,超过10次的每次加收20元。
    2、按次收费:服务费40元/每次(先交费,后服务)。
    3、下述服务需要另计费用:计算机硬件材料费(更换配件收材料费或用户自行购买);重装系统60元/次(安装WINDOWS98、2000、XP或WINDOWSNT 、Office等相关应用软件)、数据备份加收20元/1G(不足1G按1G容量计算)。
    三、电脑维护内容:
    1、解决用户使用电脑出现的软、硬件故障。
    2、帮助用户安装、更新或升级应用软件。
    3、解决更换设备、更换系统、增添新硬件所引起的配置错误,软、硬件冲突等问题。
    4、计算机病毒所引起的故障,查杀病毒(需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在网上升级的,另交纳软件费)。
    5、搬动电脑、不当操作及电源故障引起的问题。
    6、网络线路所引起的故障(主干线路由校方负责)。
    四、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实行。

联系电话:2113836、2112002
联系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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