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室:
二 00 八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今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个人准备阶段( 9 月 26 日至 10 月 15 日)
今年申报专业技术的人员,请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 10 月 15 日前将所有的申报材料报校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公示阶段(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6 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学校职改办将在校园网上对申报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公示。
三、审议答辩阶段( 10 月 27 日至 10 月 31 日)
召开学校审议推荐小组会议,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德才表现、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审议,并进行答辩。
四、相关规定
申报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请在校园网查阅桂党校职改办 [2008]13 号文。申报其它系列(社科系列、出版系列、工程系列)的,可在相应系列网上查阅,或者到校职改办查阅。
校 职 改 办
2008 年 9 月 26 日 |